宜春学院成考高起专专业:
学历层次 |
科类 |
专业名称 |
学制 |
学习形式 |
入学考试科目 |
|||||
高 升 专
|
理科
|
会计
|
2.5年 |
函授 |
语文 数学(理) 英语
|
|||||
计算机应用技术
|
2.5年 |
函 |
优惠政策
1.“全国劳动模范”、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称号,“全国‘五一’劳动奖章”获得者,网上报名后,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,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,可免试入学。
2.奥运会、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、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;亚运会、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、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;全运会、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、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。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,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《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》(国家体育总局监制),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,招可免试入学。
3、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、“三支一扶”(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)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生,以及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军人,网上报名后,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、专科毕业证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,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招可免试入学。,
4、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(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),录取时增加50分投档(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)
5、中小学教师录取时可增加30分投档。
6、获得地级以上(含)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(区、市)厅、局系统,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、先进生产(工作)者及科技进步(成果)奖获得者,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。
7、获得省级工、青、妇等组织授予“五一劳动奖章”、“新长征突击手”、“三八红旗手”称号者,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。
8、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,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。
9、老区贫困乡考生(户口、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)、农业户籍考生、省政府明确划定的8个民族乡和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,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。
10、烈士子女、配偶,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台湾省籍考生,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。
11、解放军、武警部队、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,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。
12、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(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《自谋职业证》),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