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:
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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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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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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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批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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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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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+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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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届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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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高职3+2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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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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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+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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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届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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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高职3+2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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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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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+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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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届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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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高职3+2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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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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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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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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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职一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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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制造应用与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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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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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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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职一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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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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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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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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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职一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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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服务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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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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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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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职一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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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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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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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毕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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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职一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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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简介:
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现有师生3500余人,办有升学班、“3+2”大专班、校企合作特色班。学校秉承“尚上呈和,德技双馨”的办学特色,以“管理成就学生,技能服务社会”为使命,不断加大职业教育和改革发展力度,遵循“启航人生,助推发展”办学理念、“厚技载业,丰翼向善”校训,积极探索“园校互动”、“工学结合”、“订单式”培养和联合办学新模式,学校坚持走“质量立校、科研兴校、文化润校、特色强校”之路。
录取规则:
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录取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。
2.对各省招委确定的加分、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。
3.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。
4.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,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。
5.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投档成绩相同时,按照语、数、外、文/理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
6.调档比例:顺序志愿原则控制在120%内,平行志愿原则控制在105%内。
7.各专业体检标准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8.经各省招委同意或学院公示后,在不影响高考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省、各类别和各专业招生计划。
9.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10.按志愿录取的考生,一律不予退档。
11.报到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就读。
12.逾期15天以上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
13.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,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。
14.学院设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企业助学金、生源地助学贷款、当兵入伍和退役士兵减免部分学费等多项助学措施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择校啦看到的。